基隆市慣竊陳建豪年初在路上撿到「1串鑰匙」,拿到拾獲處附近逐戶開門測試,找到失主住處後,兩度潛入偷走鑽戒、相機等物品,離開前還檢視翻過的櫥櫃是否都回復原狀,希望在被害人不知情下持續潛入行竊,簡直把被害人家當成自己的「寶庫」。
他在第一次行竊得手後,甚至設想如果偷到被害人隨時會用的物品,會讓他的竊行曝光,還把已到手的相機等贓物送回原處,避免屋主起疑;但自認計畫周全的他,卻因在現場不慎留下菸蒂洩底被送辦,法官依竊盜等罪判他有期徒刑五個月。
判決書指出,有多次竊盜前科的男子陳建豪(卅歲),今年一月四日晚間在基隆市中正路旁撿到一串鑰匙,他研判失主可能住在附近。隔天中午重回現場,拿著上面的四把鑰匙,逐一測試是否能打開樓梯間鐵門,再挨家挨戶按門鈴查看是否有人在家。
他在按鈴時如遇有人在家,就說找錯人,無人應門就拿鑰匙嘗試開門。確認被害人住處後,堂而皇之進屋偷走一枚鑽戒、一台相機和現金等財物,離去前還逐一檢視他碰過、但未拿走的東西都回復原狀才離開;後來因想到失主可能隨時會用相機,四天後把相機放回原處。
陳建豪第二次潛入被害人家中,又偷走兩只手表及LV菸盒、撲滿零錢等財物後,忘我地當場抽起菸來,並仔細觀察被害人家中擺設和環境,並依慣例將他碰過的物品恢復原狀,離去前忘了把菸蒂帶走。
陳姓女屋主返家後,卸妝時發現五斗櫃上有一根菸蒂,卻不是家人習慣抽的品牌,起疑後翻查放在櫃子裡的財物,發現鑽戒遭竊後報警;警方比對DNA查出陳建豪涉案,傳喚到案後,依竊盜、侵占遺失物罪嫌移送。
「小偷怎麼會找到我家的?實在太可怕了!」陳姓女屋主說,她發現鑰匙丟掉時,不知會有這麼嚴重的事情發生,直到陳嫌落網後,警方問陳如何找到她家,他答「住附近才會掏鑰匙」,才恍然大悟。
資料來源:聯合新聞網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4/5717672.shtml
【聯合報╱記者游明煌/基隆市報導】 2010.07.11 03:26 am |